可實際上,在從馬路對面走到便利店的時候,岑黎心裡的氣就已經消了。
再換一種說法,他壓根沒氣,不過就是擔心溫南星一個人天南地北跑來的安全問題。
畢竟溫南星再怎麼說也是個成年人,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如果不是在這樣漆黑的夜晚偷摸跑來的話,他會更歡心。
旅館亮燈的牌子就在眼前忽閃忽閃,接觸不良一般,算不上什麼好住所,但能夠給雨夜無家可歸的人一個落腳的地方。
「走。」
岑黎面無表情邁步,但卻是跟在溫南星步子之後。
裝模做樣,蔫壞。
小雨一時半刻停不了,出便利店前,岑黎順手買了把傘,接著撐起,傾斜。
像極了一位恪守職責的隨行保鏢。
就算是小鎮也有夜生活,比如接近十點半的街道,燒烤攤上依舊有喝酒碰杯談天說地的暢聊聲。
再比如這時候有位『賣火柴的小男孩』,圍著他們倆一個勁地推銷:「哥哥,買一束花吧,買一束漂亮的花吧。」
至於為什麼是賣傘而是賣花,也許是獨屬雨夜一種的氛圍。
就像他們玩樂器的經常被人說:理想能當飯吃嗎?
看著那一枝枝包裝精美的花束,岑黎莫名不爽,他剛才分明聽見小男孩對著另一對打傘的小情侶說的是『買一束花送給漂亮的姐姐吧』。
到他們這兒,漂亮『姐姐』成了漂亮花。
也不能算作送禮了,只是單純地想讓他倆買下最後兩束花而已。
所以區別就是——他們是同性情侶,而那對是異性。
溫南星倒是沒注意這一個小插曲,他現在關心的是一會兒的住宿,關心旅館會不會滿員,是應該開一間房還是兩間……
進行思想鬥爭半分鐘,手心驀地被塞進來兩束花。
嫣紅,掛著小雨珠的玫瑰。
溫南星帶著疑惑望向他。
岑黎解釋:「最後兩朵,讓他早點回家。」
小男孩收了錢,沒回家,反而是一溜煙跑進了隔壁馬上準備歇業的文具店,出來的時候興高采烈,寧可自己淋雨,也要保護懷裡嶄新的那隻文具盒。
「……」那麼只能改口了,岑黎咳嗽一聲,「送你的。」
溫南星接過兩束火紅,比炭烤爐上的火苗都熾熱:「哦。」
就哦?
岑黎:「。」
花型呈高杯狀,殷紅色卷邊盛開,似是象徵風情與高傲。
嗅了嗅花苞清淺的香味,溫南星仰頭笑:「謝謝,我喜歡。」
岑黎眼觀鼻鼻觀心。
還有什麼可生氣的,面對這樣一張明燦的臉,你好意思不做表示?
不過就是借著機會,第一次送花呢,靦腆又生澀。
岑黎撓撓後腦勺,小聲嘀咕一句『喜歡就好』,繼續給人打傘。